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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五间房,大概260平米,拆迁公司忽悠我给我好处,我就签了,拆迁公司才给我200平米,我可以反悔吗我家房子五间房,拆迁公司忽悠我给我好处,拆迁公司才给我200平米,我可以反悔吗

拆迁补偿 2019-10-12 15: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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