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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对方先动的手,给我眼眶打骨折了,我用酒瓶把他头砸了个口子,缝了几针,我的医药费是应该对方承担还是怎么呢?打架,给我眼眶打骨折了,我用酒瓶把他头砸了个口子,我的医药费是应该对方承担还是怎么呢?

刑事辩护 2019-10-16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打架斗殴致他人受伤,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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