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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男方.结婚前,我的房子是我爸爸建的,归我个人名下,总共面积有700多平方.房子建到一半,就领了结婚证,后只出4W共同装修了其中两房间.随后一年才去办理房产证.房主是我.10年后,因与女方感情不合才离婚.协议离婚时我并不知道儿子不是我的,所以协议书写明每个月给1000生活费,教育费共同承担.所有债务总共16万有我个人承担.房子仍归我所有,但出售就要给女方5万,其房租就有女方收取,直至死亡.现在已经证实女方在婚姻过程中出轨,儿子并非我所生.现在的我承受了很多的精神压力,想问一下,对于这样的情况,离婚时的协议能否推翻.我是否可以得到精神补偿.而对于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划分呢。现在儿子已经还给女房,她有超市经营,而我下岗在家,还有很多负债未还,我们07年离婚,我现在也已经有了个新家.

离婚 2018-08-17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公平分配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离婚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有过错才有相关的赔偿,无故索要离婚补偿不合理,可拒绝。
  •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amp;“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amp;“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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