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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问问离婚案子,我是原告为什么开完庭,让休庭三天调解,我都静身出不钱了为什么还让我拿两万,请问这和理吗问问离婚案子,我是原告为什么开完庭,让休庭三天调解,我都静身出不钱了为什么还让我拿两万

离婚 2019-10-24 13: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了调解原则上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凡能够调解的案件都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出国的、患重病需住院治疗的)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离与不离的书面意见。
    将调解作为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基于身份关系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通过调解结案有利于妥善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但达成调解协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自愿、合法。自愿必须是双方自愿。
    若一方不自愿,则没有调解的余地。合法不要求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只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当然,法院也不能久调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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