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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晚上9点下班,8.30分时,看天气马上要大雨,怕回不去,就提前出去借雨伞,在过马路时,被车撞到,这是工伤嘛在晚上9点下班,8.30分时,就提前出去借雨伞,在过马路时,被车撞到,这是工伤嘛

综合法律 2019-10-02 15: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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