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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离家岀走快两年了,没一点音讯,孩子也不管,跟我办结婚手续,名字不是她本人,我现在又找不到她,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老婆离家岀走快两年了,孩子也不管,跟我办结婚手续,名字不是她本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15 03: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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