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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踢球的时候,我随意踢了一脚球踢到了对方的眼睛,当时我并没有看见他,而且他坐在球门里,戴着眼镜。随后我马上送他到医院,当时经检查视网膜正常,眼底板正常,眼压正常,眼底出血,瞳孔放大,随后3天复查医药费都是我帮他垫付的,大约一共400。现在医生已确认眼睛个方面都已经好了,只有瞳孔有可能永远缩不回去了,但是他的父母任然坚持带他去看中医针灸,并且一直旁敲侧击说以后会有后遗症不方便等等请问我需要赔偿吗?大概要赔多少?在医生已经确定瞳孔缩不回去后接下去的医药费需要承担吗?以后如果因为眼睛受伤导致的不方便我要负责吗

综合法律 2018-08-17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你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的。
  •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通过鉴定才能知道医院的责任,医院有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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