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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年12月6号申请到18年2月5号离职,但是公司2月10号才肯放我走。请问我该怎么做? 已经找过公司领导了但没同意我17年12月6号申请到18年2月5号离职,请问我该怎么做?已经找过公司领导了但没同意

合同纠纷 2019-09-27 06: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若公司有上述违规行为,你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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