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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6年5月和人合伙儿种地。17有年3月退出。有退出协议。还有我的部分签字,法院判我与合伙人一起还清18年的债务,合理吗我在16年5月和人合伙儿种地。有退出协议。法院判我与合伙人一起还清18年的债务,合理吗

债权债务 2019-10-07 10: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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