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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保证金的问题,不知可不可以要回!2004年9月因招调工考试通过且自己各方面条件都挺符合的,所以自己的户口也调入酒店集体户口内了。当时签了一份合同,其中第三条是我交给酒店一万元作为保证金,在每月工资中扣除,我已扣全了一万且有收据。第四条是:乙方(我)应保证在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方提出辞职,否则乙方交纳给甲方(酒店)的一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现在因个人原因我于2005年7月按酒店正常程序正式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且已老总签字批准了。可经理说我交的一万元保证金因没满五年不退。我就有些不明白,我的辞职已经过酒店同意了并不是单方面的为什么就不退?到底可以退吗?我都大半年没有拿工资了全扣做保证金了,唉,因为不懂法所以问问。。后附协议:协 议 书甲方:*****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乙方: 小星 ****(深圳)有限公司员工 根据《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管理规定》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内容:一、 甲方按《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管理规定》为乙方办理招调进入深圳市市区的有关手续。二、 乙方应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招调所需的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三、 在甲方成功的为乙方办妥招调手续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壹万 元的保证金,即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次月,每月月底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人民币 元做为保证金,直至所扣数额达到保证金的总额为止。四、 乙方应保证在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方提出辞职。否则乙方交纳给甲方的人民币壹万元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小星二OO四年 月 日

合同纠纷 2018-08-17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至于你说的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你应当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你违反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损失赔偿。
    提前辞职天数不存在抵扣问题,因为辞职后工作交接以及提前止损是需要提前的原因。
  • 辞职没有提前也无书面申请,给公司带来损失可以扣除一定工资,但不能扣一个月工资。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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