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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看病,老是给我输一种药,输了会胳膊疼,连续输了有六天,最后一次输完过敏,身上出疙瘩并且身上疼,这种医院应该赔偿吗?我在医院看病,老是给我输一种药,输了会胳膊疼,连续输了有六天,最后一次输完过敏,这种医院应该赔偿吗?

医疗纠纷 2019-09-28 22: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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