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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丈夫有一套后来卖给了他姐姐,因为不能过户,所以到现在还在丈夫名下,现在我们想买房,算不算二套房?算的话得多交多少税?结婚之前丈夫有一套后来卖给了他姐姐,因为不能过户,现在我们想买房,算不算二套房?算的话得多交多少税?

房产纠纷 2019-10-18 06: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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