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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偷了4000多块钱,但是赃款已归还给当事人,并且当事人已同意撤销案件,请问案件能撤销吗?注:公安机关还没查到是谁偷的。但是赃款已归还给当事人,并且当事人已同意撤销案件,请问案件能撤销吗?注:公安机关还没查到是谁偷的。

合同纠纷 2019-10-21 09: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一千元以上的,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案件性质 。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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