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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买房子,一开始他说月供才3500,现在又说要5000多,我定金也给了,合同也签了,里面写着每个月只要3500,这样子怎么办一开始他说月供才3500,我定金也给了,合同也签了,里面写着每个月只要3500,这样子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10-11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实际收房前,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购房人所交纳的定金,不再退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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