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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租了一间住房,对方交了300元押金,房费一直拖欠到月底才付,付完后未提前告知我,说不住了,东西也不搬走,说让我扔了。我能不退他押金吗?我出租了一间住房,对方交了300元押金,房费一直拖欠到月底才付,我能不退他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9-29 07: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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