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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十年了,户口在婆家,结婚前我们这地不变了,。大姑姐结婚了,但是有她的地,户口结婚时候就迁走了。现在我家地,部分被征收,赔偿款应该怎么分我结婚十年了,户口在婆家,结婚前我们这地不变了,大姑姐结婚了,户口结婚时候就迁走了。部分被征收,赔偿款应该怎么分

离婚 2019-10-11 11: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都有向债权人负全部给付的责任。债权人则拥有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全部给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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