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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案情是这样的,我和朋友在吃宵夜,被邻台的过来用钝器打伤我头部,头破血流,我随手反击,导致双方轻伤,请问我要负什么责任?该怎么处理?我的案情是这样的,被邻台的过来用钝器打伤我头部,导致双方轻伤,请问我要负什么责任?该怎么处理?

综合法律 2019-10-25 13: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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