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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一起宵夜,旁边的客人酒后骂我并殴打。在打斗后我鼻骨骨折及面部大块血肿,对方眼角处缝了七针(听朋友说的)。请问他应该负什么责任,我有责任吗?旁边的客人酒后骂我并殴打。在打斗后我鼻骨骨折及面部大块血肿,。请问他应该负什么责任,我有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10-06 13: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殴打他人造成他人骨折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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