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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今年16岁,在我们老家的一所中学,由于课间他和另一名学生来回开关窗户,导致窗户玻璃掉下来,咂到了鼻子上面,缝了13针,请问这所中学有责任赔偿吗我弟弟今年16岁,由于课间他和另一名学生来回开关窗户,导致窗户玻璃掉下来,请问这所中学有责任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19-10-11 1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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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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