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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8年8月与公司签定合同赴日研修1年,约定回国后为公司服务5年,否则赔偿5万人民币,现在我回国8个月以后,把我裁员了,请问我应该得到合理赔偿吗?约定回国后为公司服务5年,否则赔偿5万人民币,把我裁员了,请问我应该得到合理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10-02 00: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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