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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52岁,去年10月份在自已商品房内欲与14岁女孩发生关系,仅搂抱亲热,未脱裤子,正欲想发生关系时,按听一电话后头脑清醒放弃犯罪行为,请问法院如何判刑?去年10月份在自已商品房内欲与14岁女孩发生关系,正欲想发生关系时,请问法院如何判刑?

刑事辩护 2019-10-19 08: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4周岁以下公民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负担行政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qiag奸、抢jie、fa卖毒品、放火、bao炸、投du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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