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在合肥一家.厨电厂家,签订市代理商的合同,在签合同之前,厂家承诺很多东西不对现,有他们招商部的电话录音,可以当做法律证居吗?如果走法律程序能否要回损失签订市代理商的合同,在签合同之前,可以当做法律证居吗?如果走法律程序能否要回损失

离婚 2019-10-22 08: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的代理应该有合法的手续。《民法通则》第65条中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此外,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委托书应该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代理合同订立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有据可查,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多用签订书面的合同委托代理书。
    而且法律中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在商业实践中,介绍信常作为代理证书使用,我国司法实践也承认其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