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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订婚了他过给我家三万元彩礼钱,现在他说性格不合适说不结婚了,他还要我把全部钱给他,我说不可能,他居然把我告诉法院,请问律师我这件事怎么处理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订婚了他过给我家三万元彩礼钱,现在他说性格不合适说不结婚了,请问律师我这件事怎么处理

离婚 2019-10-14 08: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男方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结婚后也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财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后两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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