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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7岁我在一家台球厅上班9.28号开始的,然后现在说要交一千块钱押金,每个月10号发工资然后我差不多下个月10号要走,他也不给那个10天工资,押金也不给然后现在说要交一千块钱押金,他也不给那个10天工资,押金也不给

合同纠纷 2019-10-01 0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无论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物,由哪一方保管,只要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就应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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