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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娄底的,我们这里林地要被征收30亩用地,做活禽交易市场,由镇里迁头征用,但是征收价格只有3万8千元一亩,他们算不算侵犯了我们农民利益,国家征收价13万8我们这里林地要被征收30亩用地,算不算侵犯了我们农民利益,国家征收价13万8

征地补偿 2019-10-01 18: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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