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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下,我老婆在打电话借款24000还了6个月以后我想提前还,可是让我给将近50000万,当时就没给了,分期也没有给,先在已经逾期 5个月了,这个我该怎么办我老婆在打电话借款24000还了6个月以后分期也没有给,先在已经逾期 5个月了,这个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9-30 2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个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两年内不起诉的,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自然债务仍是存在的,不是无效的问题,债权人仍可以向债务人索要。但诉讼时效也个起算点的问题,如果是欠条且欠条中没有其他还款截止日等约定,通常自写欠条之日起算两年。
    如果是写的借条但借条上已写清了还款日期的,则应从写清的还款日到期后第二天起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或者从债务人同意偿还之日算两年。
      所以,本案中因为没有写清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要从主张债权之日或者债务人同意偿还债务之日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不是上诉,上诉是指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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