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5年前,有人冒用我的名字做担保人在银行贷款,本人一直不知道,现在征信报告显示本人可疑,笔迹鉴定不是本人签字,银行和贷款人应该对我负哪些法律责任,大约需要给我多少赔赏有人冒用我的名字做担保人在银行贷款,笔迹鉴定不是本人签字,大约需要给我多少赔赏

银行 2019-10-25 20: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银行放贷数额会小于你提供的担保房屋价值。也就是说,银行在放贷时会考虑到将来的偿还不能而将抵押房变现的价值问题。
    再说,拍卖的价值也是很客观的,不会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
    如果真的不够还房贷,那么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你的另一套房屋尚未设定抵押担保,银行在债权针对这套房屋来讲,只是普通债权。可以对未抵押的房屋查封,不可以拍卖、变卖、抵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梅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