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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5年了,去年休了3个月的病假,今年一年是没有年假的可以理解,但是回归岗位第二年了,我的年假按照累计来算,满一年5天起算,第五年应是9天,但是人事给我8天年假对吗?去年休了3个月的病假,今年一年是没有年假的可以理解,我的年假按照累计来算,但是人事给我8天年假对吗?

劳动纠纷 2019-10-19 09: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辞职时年假没休完,用人单位应折现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要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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