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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男朋友准备婚房,但是他家里人说,首付他们家出,用家长的名义买,贷款是我跟我男朋友一起承担的!我怕以后结婚以后出变故,房子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自己一点保障都没有首付他们家出,用家长的名义买,贷款是我跟我男朋友一起承担的!房子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离婚 2019-10-16 07: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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