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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快递电话说有个快递发件人是我名字,但是我来没有寄过快递,而且这个快递公司和我不在一个城市,发件人填的电话号码是我一个朋友的,我朋友说也不是他发的快递,请问这会有什么接到快递电话说有个快递发件人是我名字,而且这个快递公司和我不在一个城市,请问这会有什么

损害赔偿 2019-10-15 14: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以快递的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违法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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