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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的对我性骚扰、他对我动手动脚的、我反抗时他动手打我把我按在沙发上嘴里说到我要强奸你、我拿起旁边桌子的杯子砸伤了他的头、我挣脱逃跑他把我牙也打掉一颗他还报警说我打了他一男的对我性骚扰、我反抗时他动手打我把我按在沙发上嘴里说到我要强奸你、我拿起旁边桌子的杯子砸伤了他的头

综合法律 2019-10-20 09: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所以,你朋友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属于犯罪中止,依法适用刑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应当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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