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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朋友的快递,被快递人员搞错了,而且是在发错后的一个星期后才知道的,而且其中有一个快递它丢件了,我以为是我的时候,积极的处理时,却是我朋友的文件,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做我和我朋友的快递,被快递人员搞错了,而且是在发错后的一个星期后才知道的,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做

消费者维权 2019-10-05 0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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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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