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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和丈夫离婚,他愿意把名下财产全部给我,将债务留给自己,这样也可以吗?

离婚 2018-06-22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约定财产分配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你的固定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你的收益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 用了的部分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 因为用了 所以你老公有你的固定工资的证据 但是你说你用了好多 银行里他也查不出来有多少钱的话 他就举证你的钱没用在家庭共同生活上
    2.他在外面欠的赌债需要你去证明你老公欠的钱没用在家庭共同生活上或者你能证明你老公的欠款时赌债你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 你好,离婚时的债务清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总的来说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法定继承人可以按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留给继承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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