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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父亲,我近2岁的孩子,今天有点发热,到医院检查,化验血,,,等。等了一中午医院给孩子挂吊瓶用错了药,导致孩子差点过去,幸好及时停用并转医院。请问医院要付什么责任。我近2岁的孩子,到医院检查,导致孩子差点过去,请问医院要付什么责任。

离婚 2019-10-26 07: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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