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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是一家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从2013年至今财务账一直没有报表且不如其它股东结算,现从公司流水中发现公司法人挪用公款100万人民币左右,请问此事另外股东该如何处理.本司是一家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从2013年至今财务账一直没有报表且不如其它股东结算,请问此事另外股东该如何处理.

公司企业 2019-10-03 08: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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