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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xx骑手,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给我投了保险,我在送餐途中,撞伤八岁男孩,交警定我全责。上班履行职责时发生的事故,公司应承担责任吗?或者说有联带责任吗?责任怎样划分?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上班履行职责时发生的事故,公司应承担责任吗?或者说有联带责任吗?责任怎样划分?

交通事故 2019-10-16 13: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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