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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A一年前帮他朋友做了担保人,120万左右的金额,现在他朋友无力偿还,但我A说当时他朋友跟他说只担保不需偿还的,请问我A需要承担偿还债务吗?如果我A也无能力偿还,那怎么办?现在他朋友无力偿还,请问我A需要承担偿还债务吗?那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10-03 11: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一般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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