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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的房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合同上的使用性质是“办公”,能居住吗?电费按商业用电收费收取,物管费也收很高,契税收3%,分明就是住宅的,怎么这样收费?请教律师一下。谢谢!我们买的房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能居住吗?电费按商业用电收费收取,怎么这样收费?

消费者维权 2019-10-03 23: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有关契税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税。  据今天《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作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而税总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是在批复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时发出这一通知的,一并抄送各省、市财政和地税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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