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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山东的朋友欠了我十万元钱,他打了欠条,写了身份证号码,约定是18年3月3号前还清,但是他现在的电话打不通了,我另外没有别的联络方法,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怎样走法律程序?他打了欠条,写了身份证号码,约定是18年3月3号前还清,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怎样走法律程序?

债权债务 2019-10-04 21: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土地纠纷应该由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如果对有关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自然人(个人)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
    需要提交: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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