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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不小心撞到一个人,只是脚有点肿胀,过了十几天伤者可以走动了,说好办理出院,当天去说要赔偿他们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这钱该给还是不该给,这钱保险来给,还是自己垫付。前段时间不小心撞到一个人,过了十几天伤者可以走动了,还是不该给,还是自己垫付。

交通事故 2019-10-01 20: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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