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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时医院把母亲的名字写错一个字,当时连病历都没有,只有一个分勉记录(手写),当时也没要母亲的身份证,现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想让院方给改过来,医院不同意。应该去找谁解决呢孩子出生时医院把母亲的名字写错一个字,医院不同意。应该去找谁解决呢

离婚 2019-10-22 09: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可以办理出生登记。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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