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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我丈夫借我姐姐50万,我并不知情,离婚,我姐姐起诉我们,并冻结我们的工资卡,现在法院已强制执行。我姐说不要我的钱了,请问,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冻结我的工资吗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我并不知情,离婚,我姐姐起诉我们,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冻结我的工资吗

离婚 2019-10-01 12: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冻结不需要通知. 解除被法院冻结的个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   
    1、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取得保全申请人的同意后,法院可以解除冻结。
    2、主动履行债务,再由申请人向法院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会解除冻结。
    3、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如果取得申请人同意,则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
    4、如果法院冻结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冻结。如果由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法院会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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