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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好心人帮忙,因单位宿舍安全设施不完善,从床上摔下,导致腿部骨折。现在已经7年了,还没有完全恢复,现产生骨头坏死。目前还在公司上班,这种现象算不算造成人身损害?诉讼还可以吗?因单位宿舍安全设施不完善,导致腿部骨折。目前还在公司上班,算不算造成人身损害?诉讼还可以吗?

诉讼 2019-10-10 10: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1年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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