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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两帮初中学生去年9月因小事打架,未满16周岁的罚款不予追究其他责任,其中年满16周岁的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已提起公诉,目前还未宣判。这件事这样定性合理吗?未满16周岁的罚款不予追究其他责任,其中年满16周岁的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这件事这样定性合理吗?

刑事辩护 2019-10-25 11: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鉴于其年龄未达到刑法17条规定的追究该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身行为的后果缺乏足够的认知与预判,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其的教育、管理和监护义务。及时纠正其打架的错误行为。如果学校在两个孩子打架后,未及时发现或即便发现亦未及时制止,那么就应对此事承担一定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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