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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我的户口跟现在老公在富阳,我女儿现在想到我这里来住,她是吉林的户口,我们都是非农业户口,女儿当时是判给她爸爸抚养的。现在在读高一,请问把我女儿户口迁过来都需要什么手续。我的户口跟现在老公在富阳,她是吉林的户口,我们都是非农业户口,请问把我女儿户口迁过来都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10-12 23: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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