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2008年结婚,当时我的户口未迁入老公果边,一直到我女儿2岁了,我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老公那边,但是居委要我上环了,才比我迁入,居委的做法对吗、我女儿是在香港出生的,我们户口在云浮我2008年结婚,当时我的户口未迁入老公果边,我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老公那边,居委的做法对吗

离婚 2019-10-21 14: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买房后迁户口流程需要在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同意证明,证明户口有地接收。
    接下来,就拿着迁入同意证明,户口本,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出具的资料都没问题,他们就会出具一份迁出同意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迁出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不在有效期内落户的话可能成为黑户。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买房后迁户口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濮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