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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请朋友喝酒,一共三个人喝酒,都没有劝酒,但是他要坚持骑车回家,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伤一人,他自己头部严重受伤,医药费可能要十多万,请问我们有连带责任么?如果有,需要赔偿多少。谢谢发生了交通事故,他自己头部严重受伤,医药费可能要十多万,请问我们有连带责任么?需要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19-10-19 1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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