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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车撞了我,当时送到医院急诊治疗,检查没有大问题,但第二天我的腹部疼痛,左胳膊及左肩膀疼痛难忍,要求司机陪同做进一步检查,但司机一直推脱不见人,我该怎么报案,之后检查的费用该怎么追偿?当时送到医院急诊治疗,要求司机陪同做进一步检查,我该怎么报案,之后检查的费用该怎么追偿?

损害赔偿 2019-09-30 14: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交警部门补报案,请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另外一点,保险公司已经查勘了现场,因此,不能以没有事故认定书为理由拒赔。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按你的投保情况和保险条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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