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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当时结婚的时候彩礼给了86000.加上手首饰和买的衣服还有酒席一共花了20多万,当时说婚结了就领结婚证,三年了到现在不领,也不和我弟在一块住,请问这是骗婚吗?彩礼可以要回来吗?当时说婚结了就领结婚证,请问这是骗婚吗?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 2019-10-07 13: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按照上述规定,你的朋友和女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女方提出退婚,你的朋友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彩礼;至于置办酒席的花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可以按照过错责任或者你们当地的习俗,要求对方予以赔偿。当然返还也好,赔偿也好,都必须有证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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