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干快递的,我们这个点有两个快递公司,在10月6号的早上快递公司卸货时不小心把我的脑袋扔破了,当时血直流,也没有人成认。医药费都是我自己垫付的。现在拿发票去找他们公司负责人,都故意躲着我,我们这个点有两个快递公司,在10月6号的早上快递公司卸货时不小心把我的脑袋扔破了,现在拿发票去找他们公司负责人

消费者维权 2019-10-25 18: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以快递的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违法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